损国害民的坏人一个也甭想漏过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金全
杨均琪,义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 “这是我今年办的第151个案子,我们院坚持‘每案必提’,今年我已经提审了253名犯罪嫌疑人了。”记者走进杨均琪的办公室,正在看案卷的他抬起了头,他的办公桌上摆满了案卷。 采访他,其实有些不忍心。由于办案能力出众,他既在义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任职,又在自侦案件“机动侦查大队”兼职,由于要两头兼顾,他常常晚上加班看案卷,惜时如金。 杨均琪个子不高,偏瘦,精干,眼神中闪烁着转业军人特有的“兵味”。由于爱好法律,未脱军服时他就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2002年是他转业到义乌市检察院工作的第3年,他参加首度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以军转干部的身份一次性通过了这难度极大的“天下第一考”,不但在义乌市检察院创造了奇迹,在全省检察系统中也属罕见。
市场安全芸芸百姓才会安全 2003年来,义乌市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数逐年增多,从2004年起,全院每年平均办案超过2000件,审查的犯罪嫌疑人超过3000人。作为国际商贸城市,义乌的经济类犯罪案件不断冒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非法经营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都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该院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从2003年的16件19人增长到2007年的24件29人,案件数增长了50%。 2004年,杨均琪办理了轰动一时的“王宝花销售劣质奶粉案”。当年10月,杨均琪和科长楼才水在例行走访各行政执法单位时,从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浦江一名婴儿因食用劣质奶粉导致营养不良死亡,而该劣质奶粉来自义乌市宾王副食品市场。 人命关天,杨均琪和科长第二天一早就前往浦江县,获知该劣质奶粉是义乌市宾王副食品市场的摊主王宝花销售的。正是因为食用了这批劣质奶粉,婴儿韦某因重度营养不良导致死亡。 从浦江调查回来,侦查监督科立即组织业务骨干进行分析讨论,最后认定该案与阜阳系列劣质婴儿奶粉案相似,王宝花已涉嫌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2004年10月20日,义乌市检察院发出立案建议书。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宝花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被义乌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05年5月17日,被告人王宝花因犯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这起案件是义乌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成功立案监督的典型案例。杨均琪回忆道,这起案件的查处,在义乌市场上引起了震动,仅仅卖了几十袋劣质奶粉就换来7年的重刑,不仅极大震慑了制假售假者,净化了市场环境,也表明了政府打假除劣的决心,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 该案当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十大精品案件”,杨均琪受到嘉奖一次。
民生为上启动跨国司法协助 启动跨国司法协助追回被骗至乌拉圭的价值2500多万元的货物,这是杨均琪2006年办理的最为出色的案子。2006年3月,义乌市发生了特大商贸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莫荣勇伙同另两人从义乌小商品市场141个经营户处骗取了价值2500余万元的各类货物,并通过海运运往乌拉圭。 为了保护市场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义乌市公安局呈报公安部,请求我驻乌拉圭大使馆协助拦截被骗货物。同年4月12日,我驻乌拉圭使馆给公安部发来明传电报称,根据乌拉圭法律,必须以办案检察官的名义出具《关于请求协助扣押涉案赃物的请求书》和《声明》,方可扣押并返还被骗货物。4月14日,警方要求义乌市检察院协助办理此事。 跨国司法协助,义乌市检察院遇到了新的难题,民生至上,他们火速请示上级。答复为:此类司法协助在浙江省尚属首例,能否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需逐级向最高检察院请示,且由于中乌之间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能否起到作用还是一个问号。 货物即将抵达乌拉圭,时间不等人,重任在肩的杨均琪加班加点准备材料。当晚8点,他和科长赶至金华市检察院办理手续,晚上10点又赶往省检察院汇报请示,忙完一切赶回义乌,已是第二天凌晨5点了。 连夜奔波没有白忙,最高检察院外事局迅速审查后同意办理。4月15日下午,劳累一夜的杨均琪以个人的名义向乌拉圭初级刑事法院法官出具了《关于请求协助扣押涉案赃物的请求书》和《声明》,并通过相关渠道送往乌拉圭。这是浙江省第一份以检察官个人名义发出的司法协助文书。 2006年五一节前夕,当被骗货物陆续抵达乌拉圭蒙特维的亚港时,立即被当地司法部门控制。在我国公安、检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乌拉圭初级刑事法院和海事法院最终均判决同意退还这批货物。货物最终返回义乌并发还经营户手中。这起特大商贸诈骗案的主犯莫荣勇落网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杨均琪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发生后,针对义乌市场日渐增多的商贸诈骗案,义乌市检察院积极调研,配合党委、政府出台了各项措施,以维护市场经营者的利益。
不捕说理宽严相济落到实处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既要依法办案,更要注重办案效果,真正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杨均琪这么说,也这么做。 今年3月,杨均琪办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犯罪嫌疑人代素萍利用其担任浙江神力针织品公司生产主管的职务之便,与张岩、张钧、丁国顺等人合谋,将该公司的某品牌内衣包装辅料和商标私下发给未获授权的服饰公司,生产成品内衣并销售,给公司造成了几十万元的损失。 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杨均琪发现,由于该案关键人物张岩在逃,要认定张钧、丁国顺参与共谋的证据不足,于是对张钧和丁国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浙江神力针织品公司是义乌市的知名企业,该案件在义乌影响较大。作出不捕决定后,杨均琪等人专程来到神力公司进行沟通,向该公司负责人解释了不批捕的原因,同时希望企业继续协助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听完承办检察官的解释,该公司负责人说:“想不到你们检察院做事这么仔细周到,我们完全理解并支持你们的决定。” 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张岩最终被抓获,拿到了证据后,犯罪嫌疑人张钧、丁国顺也被依法批准逮捕。“不捕说理工作机制的建立使我们工作更规范了,同时通过说理,获得了被害人的理解,各类信访也少了。”杨均琪说。 |